1、《分公司登記申請書》。 2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》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複印件。 3、分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的,提交責令關閉的文件;被公司登記機關依法吊銷營業執照的,提交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決定。 4、分公司營業執照正、副本。 注: 1、依照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登記管理條例》設立的分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適用本規範。